前些日子,沈阳的陈先生在健身会所跑步时,一不小心扭伤了脚踝。本以为能得到赔偿,但健身会所方面表示,陈先生所持的健身卡并非是他本人办的,而是其妻子的,所以不能赔。
实为促销手段
当前,健身俱乐部会员卡非实名制的情况并非少数,会员与非会员之间转借会员卡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会员实名制管理方面松散,转借会员卡的情况尤其普遍,这实际是增加客流量的一种方法,也是一种促销手段。”某俱乐部管理者对记者解释说,有的俱乐部之所以不采用实名制,是因为会籍管理员在招募会员时打出了 “一卡多人使用”的招牌,实际是一张会员卡只能一人使用,只不过这张卡允许会员转借给朋友或家人使用。
管理严格的俱乐部一般都会采取实名制的做法,非会员持会员卡也无法进入健身俱乐部,一些俱乐部不仅要核对照片,出入还必须刷卡。据记者了解,在一些客流量少的俱乐部中,允许转借会员卡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在当前健身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健身俱乐部大都采取了低价、促销等经营手段,但与此同时,管理上的疏忽给健身者带来了某些安全隐患。
体能测试不等于体检
在健身者安全意识方面,一些人对健身俱乐部的体能测试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许多人认为体能测试就是身体检查。某俱乐部资深教练陈明告诉记者,俱乐部体能测试不等于身体检查,体能测试主要是对健身者的耐力、柔韧以及身体脂肪含量和心肺功能等进行测试,体能测试不等同于医学上的身体检查,每位健身教练都会针对会员体能测试的结果制定出一套科学的健身方案,比如说身体某些部位的脂肪含量过高,在今后的锻炼中,将会有针对性地进行减脂的锻炼。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很多俱乐部都有患心脏病的会员,某俱乐部会籍管理员对记者说:“我的会员当中有2位心脏病患者,类似这种会员我要尤其注意。他们在健身的时候,健身教练也会提醒不要做剧烈的运动,尤其是跑步,心脏的承受能力一旦超过负荷,很容易出现生命危险,他们比较适合一些柔和运动。类似这类会员,我一般都会建议他们请私人教练,毕竟健身的目的是为了更健康,安全是第一位的。”
陈明教练告诉记者,健身者如有心脏病或者其他疾病,入会前一定要咨询医生,并明确告知会籍管理员,最好能在教练的陪同下进行身体锻炼,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
发生意外后惯用免责条款
记者从沈阳多家健身俱乐部了解到,会员与俱乐部之间签署的“入会指南”大都提到,俱乐部方面只接纳身体素质可以承受健康锻炼的会员。有的俱乐部条款中还尤其注明了免责条款,“加入本中心后,表明您承认您的身体可以承受健康锻炼,如因身体素质原因发生意外与俱乐部无关”。类似这样的条款在很多俱乐部制定的规定中都能看到。
对上述观点持相反意见的一位俱乐部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素质的概念应该是身体能力的反应,不是一种病态的反应,不同的人身体素质有高有低。如果是有病态的状况,可能不会和俱乐部无关,但俱乐部的保障措施哪儿去了?另外,意外的含义很广,是受伤还是死亡?没病的人如果训练不科学,或是教练指导不当发生了意外,与俱乐部实行的管理或服务不到位是有关的。因此这条规定表述的并不合理。”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孙金宝律师表示,由俱乐部自己制定的“入会指南”不能很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健身俱乐部自己制定的相关条款,应该属于健身俱乐部自己的权限范围,相关部门也无法规范。消费者应该有选择性地加入健身俱乐部。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根据市场规则进行选择性消费。
健身俱乐部无保险成惯例
如果会员在健身中出现意外,俱乐部方面到底有无保险?大部分俱乐部的回答让记者感到意外,“没有正规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假如是因为会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我们将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俱乐部方面原因造成的事故,我们将与会员协商解决,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些俱乐部在回答记者采访时都含糊其辞,把事故后的处理问题变成了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某俱乐部会籍管理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事故,基本都是协商解决。”
孙金宝律师说,目前在一些高危险的体育运动中,比如在滑雪场,消费者都要提前购买保险,有的商家还要求和消费者签订合同。不过,很多消费者认为在健身俱乐部锻炼,并非高危险运动,因此对保险合同不以为然,殊不知这不仅不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有可能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此外,商家在和消费者签订合同时,是不是应该提醒消费者仔细看过合同后再签字,如果没有保险,是否应给予提醒,这样也确保了事后因未看合同而导致争议的发生。